我們的信仰



我們相信獨一的真神,有三個獨特、但神性完全相等的「位格」,共同永存、同質,即聖父、聖子、聖靈(三位一體),是惟一又真又活擁有主權的至高神,全然聖潔、全然公義及全然慈愛。我們相信神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。(主要經文:約4:24;申6:4;賽45:5-7;林後13:14;約10:30;詩103:19;創1:1;西1:15-17)

A. 聖父--我們相信神,聖父,是宇宙萬物的主宰,是所有信徒(基督徒)天上的父。
(賽64:8;林前8:6;弗1:5, 4:6;約1:12; 羅8:15-16;太6:25-33;來12:10)

B. 聖子--我們相信神,聖子,降世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同時是全然的神和全然的人,本身無罪,被釘在十字架上,為人類的罪流血,成為罪人的救主,在十架上代人類承擔了神對人類所有罪惡的忿怒和審判。我們相信耶穌死後被埋葬,第三日以榮耀身體復活,後來升天,祂是神與人類之間的中保,祂將會再來審判活人和死人。(來1:12;約1:14;腓2:5-7;路1:35;西2:9;來4:15;羅5:8-9:彼前2:24,3:18;林後5:21;林前15:3-4;來7:25;提前2:5;約5:22) 

C. 聖靈--我們相信神,聖靈,可以教導及引領人類認識真理,並使人知罪自責。聖靈在信徒信主時即內住其中(「聖靈的浸」,使新信徒與所有信徒聯合,加入基督的身體,即普世教會)。內住的聖靈乃是信徒得贖的印記,雖然信徒可能消滅聖靈的感動,聖靈卻不會離開。聖靈在父神面前為信徒代求。我們相信當信徒持續讓聖靈掌管其生命(「被聖靈充滿」),聖靈就會給與信徒能力過聖潔生活、傳揚福音及事奉。聖靈賜給信徒屬靈恩賜,使信徒有能力事奉及建立基督的身體。我們相信說方言、翻方言、行神蹟、醫病的恩賜是為了特殊的過渡時期,而非現代的慣例。我們亦相信使徒和先知兩個職份在初代教會中的功能已經終止。(約14:26,16:8,12-13;林前12:13;弗1:13,4:30;帖前5:19;羅8:26-27;弗5:18-20;加5:16-25;徒1:8;林前12:11, 林前13:1-2)


聖經
我們相信聖經,舊約與新約六十六卷書全部都是神完整默示的話語,「口頭默示」(每一字詞都是神的默示)及「全文默示」(聖經所有部份都出自同等的屬靈根源)。我們相信聖經的原始手稿沒有任何錯誤。我們相信聖經是神完整和充份的啟示。我們相信神透過聖經向我們說話。我們相信凡事必須以聖經為終極權威。我們相信聖經是所有信徒生活的準則,以及神審判世界的依據。(提後3:15-17;彼前1:20-21;太24:35,4:4;詩119:105;西3:16;申4:2;啟22:18-19)



我們相信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,且賦與自由意志。人本無罪,但後來受撒但引誘,墮入罪中。人因此繼承了罪性,成為罪人,失喪和與神分隔。所有人生出來在聖潔、完全的神面前都是罪人,且無法拯救自己脫離神對他們罪的刑罰--永恆的沉淪。人惟有藉著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及以信心回應,才能得救,使一切過去、現在、將來的罪都蒙赦免。(創1:27,2:16-17,3:6-7,16-19,23-24;羅3:9-12,23,5:9-12;約一1:8;弗2:8-10;約5:24)


救恩
我們相信神無條件給每一個人永恆的救恩,是為了全人得救。每一個真誠為自己的罪悔改,及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和個人救主的人,都會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而得著永遠的救恩。我們相信救恩包括重生/被稱義、成聖及得榮耀。所有真正的信徒都為基督所接納,永遠受神的大能保守,亦不會失去他們的救恩。(羅6:23;可1:15;賽53:5-6,11;林後5:17-19;西2:14;弗1:7;來9:22;多3:4-7;徒4:12;羅10:9-10;帖前5:23;羅8:29-30;約6:37,10:27-30;羅8:38-39)


地方教會
我們相信地方教會是根據新約聖經的教導而設立。我們相信地方教會是普世基督的身體在本地實體或可見的彰顯,為當地已受浸信徒組成的屬靈家庭,由指定的牧者帶領,以大牧人基督為元首。我們相信地方教會是由基督設立,為了敬拜神、祈禱、傳揚福音、教導聖經、奉獻給神,彼此造就、使人歸正、彼此鼓勵、相愛,以及遵守禮儀 。(林前12:12-13;彼前2:4-5,9-10;西1:18;徒2:38-47;弗4:1-6, 11-16)

我們相信教會祇有兩個屬靈職份,即牧師和執事。我們相信「牧師」、「長老」和「監督」為同一職份,即在教會中惟有已受按立的「牧師」才可有「長老」或「監督」的職稱。(腓1:1;徒20:17,28;彼前5:1-5;多1:5-9;提前3:1-13;徒6:1-7;羅16:1)

我們相信在基督為元首之下,教會自立、自養、自治與自傳。我們相信會眾制的教會治理政體,除了本憲章列明的例外情況,教會事務由「經常出席會友」在聖靈的引導下作最後決定。(徒6:2,5,13:1-3,15:22)


主日
我們相信所有基督徒都要守主日,即每星期第一日,至少安排時間一同聚集、整體敬拜神。
(弗1:6,12,14;徒20:7;林前16:2;來10:24-25)


禮儀
我們相信新約聖經教導我們遵守的禮儀祗有兩個:信徒浸禮與主餐,詳述如下。

我們相信這兩個禮儀都是象徵性質,與信徒得救無關。 

我們相信這兩個禮儀要在信徒實體聚集的情況中舉行,而不是個別或家庭的私人行動。

我們相信這兩個禮儀須由已受按立的牧者以敬拜方式主禮。若沒有已受按立的牧者,執事會須邀請本教會以外、已受按立的浸信會牧者主禮。若沒有已受按立的浸信會牧者,執事會可順序授權本教會的執事(已受按立)或本教會未受按立的牧職人員主禮。  

A. 浸禮:已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,且願意一生遵行基督教訓者可受浸禮。我們相信,且祗施行受浸者全身入水的儀式。藉著全身浸入水中,信徒在神在人面前公開作見證,顯示自己認同耶穌的死、埋葬與復活。(太28:19-20;可1:10; 徒8:39; 羅6:3-4; 西2:12) 

B. 主餐:我們相信主命令我們時常守主餐(在本教會每月一次)。我們相信主餐要與其他信徒集體舉行,記念耶穌基督捨棄身體、流血為人類成就救恩的偉大犧牲,以及期待衪再來。主餐的餅象徵基督的身體,葡萄汁象徵衪的血。惟有遵守主命受了水禮,及沒有被本教會紀律處分的信徒才可參與主餐。(太26:26-30;林前11:17-33)


撒但
我們相信神亦造了天使為自己的差役,但有些天使選擇背叛神、成為墮落天使,現在稱為撒但(魔鬼)和邪靈。我們相信撒但主要目的之一是引誘非信徒與信徒犯罪背叛神,欺騙他們不要信靠/愛神而去信靠/愛自己或世界。所以我們相信要藉著聖靈的能力抵擋魔鬼,提防他一切的詭計,包括他在現今世界中的騙局,因為撒但是「世界的王」。(賽14:12-14;結28:12-18;創3:1-5;啟12:7-12;約12:31;弗2:2;約一5:19;林後4:4,11:14-15;約8:44;雅4:7)


末期
我們相信神將按自己所定的時間終結現今世界和撒但。耶穌基督將照所應許的,以可見的榮耀身體再臨,且將按其公義審判所有人。我們相信將來死人身體復活。義人(在生時為罪悔改及承認相信耶穌基督--衪在十字架上已完成的救恩,因而被神稱為義)將在復活後進入天堂的永生,而不義的人則復活進入地獄的永恆懲罰。
(徒1:9-11;帖前4:13-18;林前15:35-44,50-54;約5:28-29;路16:19-26;啟20:1,3,10-15)


婚姻
我們相信婚姻是神聖的,為神所設定,不可輕易從事。我們相信男女結合成為夫妻,是神設立婚姻為一男、一女與神之間的盟約。「男」與「女」乃指出生時神賦與的性別。(創1:26-31,2:18-25)

我們相信性關係是神的禮物,給與按以上所定義的夫妻,祗能發生於婚姻中的一男和一女。
(創2:24;林前6:9-11,16-20,7:3-5)

我們相信婚姻是終生的、獨一的(一夫一妻及忠心)委身。我們相信婚姻顯示基督與教會之間愛的關係。(創2:18-25;太19:3-9;林前7:2;來13:4;弗5:22-33)。其他關於婚姻的守則,參閱「三藩市華人自立浸信會婚姻政策」(例如: 婚姻政策說明「本教會不能為一個基督徒和一個非基督徒證婚 -- 林前7:39;林後6:14-18 」)。   


生命的尊嚴
我們相信人生命的尊嚴。我們相信所有人的生命都是神聖的、在神眼中有同等價值,包括胎兒、年長者、殘障者或智障者,從受孕到死亡。(創1:26-27, 9:6;詩139:13-16;箴31:8-9;出1:15-17,20:23)


家庭與教會中的領導角色
我們相信男女在神面前都是同等的人,但在家庭與教會中卻因性別而有不同的獨持角色。我們相信正如神分派男人在家庭中做屬靈領袖,祂亦分派男人為屬靈家庭,地方教會的領袖。本教會因此歷來祗按立男性為本教會牧師。(林前11:3;多2:5-9;提前3:1-2)


修訂於 12-18-2022